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状况。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并且每年核定一次,新的缴存基数将从2023年7月开始执行,直至2024年6月。
上限规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被设定为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9483元。这意味着任何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这一数额,都将以29483元作为缴存基数的上限 。
下限规定:缴存基数的下限则是根据西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设定,为2160元/月。新入职或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将从入职或调入单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职工当月的工资总额来确定 。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以在这一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同一单位内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统一 。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计算方式是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所有涉及的金额数值都应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
对于已经申请缓缴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在缓缴期满或恢复正常缴存后进行核定 。
答:2023年陕西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上限为29483元,这是根据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设定的 。
答: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160元/月,那么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将按照216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以在这一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必须保证同一单位内职工的缴存比例执行统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