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的新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60天产假。
对于流产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些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面临特殊情况时也能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时间。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这些措施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安全和职业发展不受影响。
符合政策生育的职工,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家庭共同育儿责任的认可,鼓励父亲参与到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政策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家庭育儿压力,促进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平衡。
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问:2024年贵阳的产假有多少天?
答:一般情况下为158天,包括98天基础产假加上60天奖励产假。
问:难产或生育多胞胎时,产假天数如何增加?
答: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问: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如何保障?
答: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